臺灣BRM活動主辦人協議事項及說明

2016.09.12 自2016年11月1日起,臺灣將有2位主辦人經ACP臺灣代表授權辦理活動,處理臺灣BRM各項活動事務,這2位主辦人所持有的BRM活動權責完全相同且各自獨立辦理BRM活動,臺灣不再有所謂的總會,也不會有RT會長這個名稱。
主辦人協議內容如下文件:






除共同聲明文件上的說明,一些可能產生的疑問在此補充說明。
 
◎報名問題:
雙方的報名網站系統及資料不會共用,車友報名活動時,請留意該活動的主辦人並且在這位主辦人的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作業。跨單位騎乘時,應提出相關騎乘證明讓主辦人得以協助報名,依雙方目前(2016/9/1前)的網站設計而言,都需要依循漸進報名(從200K完成後才能報名300K, 以此類推),未再同一個網站上留過騎乘記錄,都需要由車友提供相關的騎乘證明讓主辦人協助報名。
例如:在黃女士的網站上報名且完成300K,之後要報名Terry的400K活動,因為車友沒再Terry的報名網站留過資料,必須在Terry的網站註冊後,提供黃卡或相關資料,由Terry確認後再協助車友報名;反之在Terry這邊完成騎乘,要報名黃女士的活動也是如此。
 
◎活動規則:
不違反ACP的規範下,雙方會各自訂定活動規則,目前不會有共同的活動規則。參加活動前請先確認該活動的規則。
 
◎報名費:
各自訂定,可能會出現差異,所含的物品也會有差異。
 
◎關於BRM認證資格:
在哪一方取得的認證或是在海外取得的認證都是全世界通用的,申請ACP相關獎章,例如:SR獎章、R5000、R1000並不會有問題,文件填寫及細則說明請自行再到網站上查閱。
 
◎FB社團: Randonneurs Taiwan 瘋系列長途騎乘,將會在新的ACP CODE名稱申請出來後,再做修改。
 
◎關於國內外車友的問題及ACP活動相關問題,由雙方主辦人各自解決。所以各位日後聽到那位主辦人告訴你 "會長說XXX”、"法國說XXX” …等,這些都是該主辦人自己說的,其它人沒必要、也不會幫忙作證。只有雙方的活動網站上同時都有公告才會是真的。
 
◎此次為黃女士自己申請復辦,並無其他人邀請及要求。